关于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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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浙元”)2000年6月成立,是一家具有前瞻性视野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杭州西湖区黄龙商圈,拥有先进的办公条件及设备,办公面积1700平方米。 

浙元自建所以来,以“尚法、守道、卓越、共赢”为理念,稳步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浙江省首批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杭州市首批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浙元党支部先后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杭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最强党支部”。

浙元现有专业人员60余名,多数具有优秀的学历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提供中文、英文双语服务;部分律师同时具有会计师、工程造价师等资格;多名律师兼任仲裁员、大学教授、担任政府立法专家、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等重要职务。多名律师获得“全国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杭州市十大律师先锋”“杭州市律师新星奖”等荣耀称号。

浙元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工程房地产、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破产重整、政府法律顾问、私募股权投资等多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与国内多家著名的上市/大型企业、品牌房地产公司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百余家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浙元将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勤勉、高效的态度,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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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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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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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大学硕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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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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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兵 律师
史建兵律师
  • 主任,全国优秀律师
  • 电话:
  • 邮箱:
  • 擅长领域: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 金融与证券 ,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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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锋 律师
唐锋律师
  • 执行主任
  • 电话:
  • 邮箱:
  • 擅长领域: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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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光春 律师
胡光春律师
  • 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 电话:86-571-85158408
  • 邮箱:515458669@qq.com
  • 擅长领域: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刑事辩护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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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晖 律师
李朝晖律师
  • 二级律师(副高职称)
  • 电话:86-571-85158363
  • 邮箱:673227173@qq.com
  • 擅长领域:
  • 公司法律业务,刑事辩护与合规,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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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轶群 律师
张轶群律师
  • 副主任、合伙人
  • 电话:0571-85263257,13605809595
  • 邮箱:zhangyiqun77@163.com
  • 擅长领域: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 金融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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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元研究
RESEARCH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2号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玉米品种鉴定/ DNA指纹 检测/近似品种/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检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承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6条、第17条   基本案情   2003年1月1日,经农业部核准,“金海5号”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号为:CNA20010074.2,品种权人为莱州市金海农作物研究有限公司。2010年1月8日,品种权人授权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种业公司”)独家生产经营玉
2017-11-1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1号
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赔偿/强制拆除/举证责任/市场合理价值   裁判要点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   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皖政地〔2011〕769号《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第3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范围内农民集体建设用地10.04公顷,用于城市建设。2011年12月23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作出2011年37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将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内容予以公告,并载明征地方案由花山区人民政府实施。苏月华名下的花山区霍里镇丰收村丰收村民组B11-3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苏月
2017-11-1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0号
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处罚/机动车让行/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裁判要点 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通行或者停留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行,除非行人明确示意机动车先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 基本案情 原告贝汇丰诉称:其驾驶浙F1158J汽车(以下简称“案涉车辆”)靠近人行横道时,行人已经停在了人行横道上,故不属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而且,案涉车辆经过的西山路系海宁市主干道路,案发路段车流很大,路口也没有红绿灯,如果只要人行横道上有人,机动车就停车让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通行效率。所以,其可以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不停车让行而直接通过人行横道,故不应该被处罚。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
2011-11-1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9号
“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公安行政登记/姓名权/公序良俗/正当理由   裁判要点   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基本案情   原告“北雁云依”法定代理人吕晓峰诉称:其妻张瑞峥在医院产下一女取名“北雁云依”,并办理了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落户备查登记。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告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以下简称“燕山派出所”)不予上户口。理由是孩子姓氏必须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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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的应对措施及风险防范
【内容摘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常是一个项目工程建设的最后环节,建设工程的法定交付条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继而后续才能办理产权证。建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满足工程完工的条件,并由承包人(施工单位)配合发包人(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在实践中,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工程质量或价款结算等纠纷,施工单位利用其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地位,拒不配合验收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对此情形应当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本文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对承包人不配合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适当的建议。 【关键词】 竣工验收 验收备案 承包人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经过 某建设单位于2019年与某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包某地块住宅项目工程,合同总工期513日历天,因施工进度缓慢导致竣工日期严重滞后,现工程已经完工,但施工单位拒不配合验收,并要求增加工程款,笔者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
2024-03-14
未实缴股东表决权行使的限制研究
摘要:自2013年《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来,关于未实缴股东表决权是否应当限制、如何限制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良好解决。虽然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在第7条中对表决权能否受限问题作了规定,但其仍旧以公司章程作为首要考虑条件,若无规定则应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同时其对股东大会作出关于表决权是否受限制的决议要求审查表决程序本身是否合法,将导致产生“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的矛盾问题。因此,本文从表决权的性质、限制表决权的作用及价值出发,提出了以三分法为主的实践操作流程,同时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功能的建议。 关键词:认缴制 股东决议 章程 三分法 表决权限制 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法》第42条仅初略规定了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但未明确是认缴出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比例,从而在法律上对股东表决权行使限制留下了巨大的争议空间,《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虽然规定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可以作出相应的合理限
2024-03-13
对赌协议中业绩补偿之请求权主张的障碍与思考
摘 要:作为解决投资方与融资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所创设的估值调整机制,即对赌协议已经广泛运用于我国私募股权市场领域。《九民会议纪要》的出台给当前法院关于对赌协议的审理判断提供了指向性判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之前因法律法规的缺位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但是同时该规定又将对赌协议的效力性争议转化为需要从实体问题、程序要件上如何实现股权回购或业绩补偿的新问题。其中《九民会议纪要》关于目标公司业绩补偿的意见,使得投资方受困于资本维系原则,通过必要的规则预设才能将融资对赌中的投资、调整、退出形成完整闭环。 关键词: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股权回购;业绩补偿 前 言 对赌协议,即包含了估值调整机制的协议约定。该类协议没有专门术语定义,因融资方与投资方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所做的博弈,国内常以“对赌协议”进行指向,常运用于私募股权投资领域。自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赌”纠纷第一案“海富案”到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的发布,在近十年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及理论研讨中,目标公司回购投资方股权的约定,
2024-03-13
双碳战略下车用氢能产业制度 及其法治化研究
内容摘要:双碳目标约束下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正面临深刻的低碳转型,发展车用氢能产业对实现双碳战略意义深远。要使氢能源的环保优势转化为实现双碳目标的真实绩效,有赖于兼具克制性与前瞻性的法治保障制度引导和规则表达。基于此,通过梳理国际、国别以及国家层面车用氢能产业制度的实施现状,厘清车用氢能产业制度在形式、手段、体系三方面的法治化困境,结合双碳战略下车用氢能产业制度法治化的应然目标,提出沿着法之制定、实施、遵循的逻辑进路构建双碳战略引领的能源法治体系、完善绿色低碳主导的激励政策以及优化社会利益本位的保障制度。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车用氢能;法治化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发展车用氢能产业在内的绿色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产销规模均居世界首位,交通领域的能源改革彰显着人类缓和能源产出供给与资源环境保护张力的努力,在所有新能源中,氢能源正以其来源广、热值高以及低碳零污染的资源禀赋,成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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