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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玖捌虹图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劳动债权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浏览量:4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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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破申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杭州玖捌虹图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虹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8月3日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虹图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年10月12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总额为人民币636,589.3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示之日起十日。

职工债权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清单记载内容的认可。

特此公示!

杭州玖捌虹图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史学伟律师,13738148809。

 

 

 

杭州玖捌虹图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应缴项目

金额(元)

1

工资

黄德泉

67,275.00

2

胡其超

26,935.59

3

许桂林

54,507.60

4

郑建峰

24,489.05

5

邓建兵

25,057.50

6

尤佳蓉

20,767.80

7

余伟军

25,669.00

8

陈亚如

20,534.75

9

沙川

24,626.70

10

张维全

25,876.80

11

徐荣川

8,313.00

12

赵秋红

19,020.00

13

刘波

18,596.40

14

邵浪

15,611.61

15

郑林

4,149.00

16

马丽

74,226.80

17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50,996.78

18

应当缴纳给公积金中心的费用

129,936.00

   计

636,5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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