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以(2021)浙018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德市艺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次日作出(2021)浙0182破1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建德市艺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年9月17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总额为人民币4457.43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十日。
职工债权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或者补充的,职工可以向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债权清单的认可。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12楼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89837781,联系人:吴宏丽。
特此公示!
建德市艺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建德市艺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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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项目 |
所属期间 |
应缴数额 |
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 |
2018.07.01至2019.07.31 |
891.5 |
2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 |
2018.07.01至2019.07.31 |
3565.93 |
3 |
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 |
0 |
合计 |
445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