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打黑审判中,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成为话题人物。
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赵长青认为,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而周立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要防止重庆打黑运动扩大化”。
这些言论遭到对打黑“一片赞扬”的公众和网民的批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被称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在这场舆论漩涡中裹挟不清的,是重庆打黑中的律师立场和理性力量。
赵长青出山
“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回应“狗头军师”说法
10月26日上午9点半,重庆,广受关注的“红顶商人”黎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5岁的赵长青站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这让很多圈内人感到吃惊。
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
已退休多年,“不缺名也不缺钱”的赵长青重新出山,让坊间充满了猜测。
案子一共审理了六天。黎强案涉案人员多达31人,而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仅举证就用了三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点多。听完检方的举证,他认为这个案子办得还是很不错的,证据也很细致,对黎强的9项指控,绝大部分他都认可。唯一的分歧,出现在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中国的刑法里,第一次出现“黑社会”的字眼,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赵长青是此次修订的参与者。
“当时考虑到中国已有黑社会的苗头,但不那么典型,还没像意大利的黑手党一样成为对抗政府的组织,因此加了性质两个字。”赵长青说。此后,最高检和全国人大又先后出台了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司法解释,俗称“四条特征”,即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进行违法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称霸一方。
“认定黑社会,这四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赵长青说。在检方对黎强领导和组织黑社会的指证中,提供的是黎强1997年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证据,他认为,这个证据并不充分。“这并不能证明当初成立这个公司就是为了犯罪。”
在最后一天的当庭辩护中,赵长青发表了1个多小时的辩护词。他出人意料地否定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舆论哗然。
周立太放炮
“要防止打黑扩大化和运动化”。“在支持打黑的前提下,作为一个律师,我更关注打黑是不是依法进行。”
——周立太
在赵长青之前,周立太是另一位被媒体广泛关注的“黑社会”辩护律师。在李义涉黑团伙案中,周立太担任“团伙成员”李志刚的辩护律师。
因为农民工打官司而著称的周立太,书只读到二年级,靠自学成为律师,如今是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这家被同行称为“最专业化”的律所,几乎只打劳工维权的案子,而此类案件被圈内公认最没赚头且费心费力。
很少接刑事案子的周立太,与李志刚是开县同乡,并与李的岳父是多年好友,因此答应为其辩护。
在长达10页的辩护词中,周立太否定了所有检方对李志刚的指控,并坚称李志刚没领过工资,不认识李义,算不上黑社会。他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李志刚参与黑社会组织。
和赵长青的观点相同,周立太也认为,法律上对“黑社会”一词有着严格的界定,“不能什么罪,都算黑社会”。
“我提出这些问题,完全是出于理性,基于诚恳。”周立太说,“现在是21世纪了,凡事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针锋相对
赵长青的严谨和周立太的激烈,都未得到公众的赞扬,两人的言论经媒体报道后,迅速遭到抨击。
控辩之争
当事人黎强是“黑老大”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黎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去年组织出租车罢运;一是谋求成立运营公司联营,在商业上抗衡国有公交公司,在政治上对抗政府管理。
律师释疑:只是“黑老大”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绝非罪犯。所以在法院对黎强案宣判之前,你可以称他为“黑老大嫌疑人”,也可以叫他“疑似黑老大”,或者直接称呼他“黎强”,甚至礼貌地叫他黎强先生,但是就是不应该直接叫他“黑老大”……
赵长青指出,公诉机关共有1849件证据,但没有一组证据是证明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关于其如何组织、领导的证据也没有。如起诉书上只列举了公司成立的证据,如在工商登记成立了几家公司等,但公司成立并不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证据。此外赵长青还发现,在黎强的17次口供中,公安机关没有问过一次“你是怎么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你是怎么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律师释疑:为黎强辩护是律师的职责要求
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
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的其实也只是一种服务,“黑社会”们都开着名车,没人会去骂卖车的公司,为什么对律师就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还有人认为给黑社会打官司的人是坏人,那我只能说他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