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110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杭州淘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简称淘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1月22日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淘仔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2年1月13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总额为人民币125350.49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示之日起十日。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清单记载内容的认可。
特此公示!
杭州淘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楼
史学伟律师,13738148809。
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
应缴项目 |
金额(元) |
|
1 |
工资及赔偿金 |
王清 |
77596.01 |
2 |
徐鹏 |
47754.48 |
|
合 计 |
12535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