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2020)浙0110破申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伊瞳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同日作出(2020)浙0110破6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杭州伊瞳服饰设计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年5月17日,尚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总额为人民币5978.8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十日。
职工债权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或者补充的,职工可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债权清单的认可。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12楼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89837781,联系人:吴宏丽。
特此公示!
杭州伊瞳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