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元动态
ZHEYUAN NEWS
首页 / 浙元动态 / 新闻动态
我所承办的首个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浏览量:361次
分享到:

       2018年11月23日下午,由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首个破产清算案件-杭州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二十多家已知债权人代表和职工债权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2018年7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6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李光明申请杭州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8月22日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我所迅速组建了六人固定管理人团队,包括合伙人、专职律师、律师助理及实习律师。并立即拟定了接管方案,履行管理人职责,在法院主持下进驻并接管了破产企业,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分组走访法院、工商局、房管局、人社局、车管所等部门、调查破产企业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并开展了清点资产、财务审计、审核申报债权、催收应收账款、确认职工债权等一系列工作。

       在法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人团队的充分准备下,本次会议成功举办。会上,管理人向参会人员作出《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报告》;并提出《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及《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上述表决事项经全体与会债权人审议、表决通过。

       在今后的工作中,管理人将秉持勤勉尽职,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原则,继续加大对杭州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的催收力度,并继续做好补充申报债权和职工债权的审核确认工作,努力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


搜索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