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旅游风险,法律专家支招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要求,在《2010杭州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基础上,针对杭州市旅行社发展现状以及“品质旅行社”评定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主办、杭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承办的“杭州市旅行社总经理轮训班(第一期)”于2010年7月8日——7月9日在杭州梅地亚宾馆七楼星网厅举行。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李朝晖律师作为浙江省律师界知名旅游法律事务专家、特邀嘉宾,于7月9日下午为参加总经理轮训班的学员做了题为“旅行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的专题讲座。在课程培训现场,李朝晖律师运用娴熟的法律功底,深刻地解析了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旅游典型案例诠释规避风险的措施。根据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安排,总经理轮训班分两期举行,下一期定于今年9月2日——9月3日,届时,李朝晖律师仍然作为旅行社法律风险课的主讲嘉宾。
李朝晖律师于1994年6月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于2001年3月开始先后担任省内多家大型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杭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旅游法律工作理论及实务经验,其曾因轰动全国的香港珠宝业大亨“谢瑞麟案”接受省内主流媒体采访,承办的旅游个案亦为全国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李朝晖律师现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业务委员会初始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浙江省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